華聲在線4月19日訊(記者 張鼎峰 通訊員 文天驕)劇本殺是一種具有推理性質的角色扮演游戲,深受年輕人的喜歡。在劇本殺爆火的背后,也面臨著嚴峻的版權保護問題。近日,長沙市天心區法院宣判了國內“劇本殺”維權第一案,侵權者被判賠償1.2萬元。
長沙鑫夢境動漫科技有限公司是游戲劇本《病嬌男孩的精分日記》的著作權人,該劇本于2021年3月1日創作完成,同月15日首次發表。劇本發表后,在眾多社交平臺獲得好評,并獲得“2021第二屆小黑探黑點獎”。
此后,長沙鑫夢境動漫科技有限公司發現,小新百貨店未經授權,在其經營的網店“劇本殺企業店”中銷售該游戲劇本的電子版,售價為4.99元,而原告正品的價格為528元。長沙鑫夢境動漫科技有限公司遂以著作權侵權為由,將小新百貨店起訴至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60000元。
法院認為,被告小新百貨店銷售的電子版文字作品《病嬌男孩的精分日記》與原告作品《病嬌男孩的精分日記》內容完全相同。被告未獲得著作權人即原告的許可,利用網絡上傳、銷售涉案作品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應承擔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
法院認為,作者需要根據角色屬性和劇情發展撰寫針對不同角色的劇本,涉案作品具有一定的創作難度。劇本具有“一次性使用”的特點,如果劇本已被劇透,玩家不會重玩,侵權盜版的存在會大大擠壓原創作品的市場空間。
結合本案侵權行為的方式、后果、維權支出的合理費用等,法院酌情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開支共計12000元。法院判決作出后,原、被告均未上訴。
長沙市天心區法院法官方群英介紹,由于“劇本殺”的呈現載體主要為文字,侵權技術門檻低,導致該行業侵權行為猖獗。建議“劇本殺”從業者們提高版權意識,尊重版權、規范授權、合理使用,以正版持續創作價值,共同推進“劇本殺”行業的繁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