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4月8日訊(全媒體記者 王智芳 通訊員 謝靜雅 實習生 鄔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需繳費滿15年,退休時才能領取養老金。但是,由于部分參保人員年齡大、參保晚,流動打工、中斷繳費等原因,到達退休年齡后才發現,自己的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時間合計不足15年。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怎么辦?今天,長沙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對此進行了解答。
據了解,2011年7月1日,我們國家出臺實施了《社會保險法》,這是一個分界點。第一種情況,您在《社會保險法》實施后參保并繳費的,到達退休年齡不滿足繳費年限要求,請繼續繳納,直至滿15年。第二種情況,您在《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就已參保繳費,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長沙市退休一次性補繳業務辦理:
辦理條件:確定待遇領取地為長沙,在《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就在長沙參保并實際繳費,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
辦理流程:憑個人身份證,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符合辦理條件的人員,社保經辦機構將根據個人意愿開具對應繳費檔次的補繳單;憑社保部門開具的補繳業務單據到相應稅務部門繳費。若不符合辦理條件,將當面告知原因。
需要注意的是,累計繳費年限計算包含個人視同繳費年限,需先去退休審批部門認定本人是否有視同繳費年限。
達到退休年齡,如果不愿意繼續參保繳費,也不愿意一次性補繳,怎么辦呢?
方式一:
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方式二:
個人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社保機構按照程序,經本人書面確認后,終止其職工養老保險關系,并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