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訴訟,他一夜“背”上580萬債務
原是惡勢力“導演”的“一出好戲”,長沙檢察官抽絲剝繭還原真相
“您好,我是長沙市開福區檢察院的檢察官,現就您與董某杰虛假訴訟一案作回訪,請問您現在工作和生活是否已經恢復正常呢?”“現在我一切都好。多虧你們幫我啟動監督,讓我懸了7年的心終于放下。非常感謝你們!”1月24日,接到虛假訴訟案件的回訪電話,民營企業家鄧某的回答充滿感激。
■三湘都市報全媒體記者 王智芳 通訊員 彭銳 周瑋師
“飛”來的580萬元債務
2014年,長沙市開福區某民營企業股東鄧某突然收到法院傳票,稱其涉及一起民事糾紛案件。
到法院詢問才知道,熟人董某杰的妻子吳某芳以章某、印某媛未償還到期債務為由起訴,同時要求簽訂了擔保協議的鄧某承擔連帶擔保責任,賠款金額高達580萬元。
鄧某經營的廣州某公司當時正在投資一處鎢礦,資金需求龐大的時候,如此莫須有的巨額賠款讓她如遭晴天霹靂。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借款協議、擔保協議、資金支付憑證等證據,盡管庭審中鄧某以擔保協議上并非本人簽名申請鑒定,卻未在法定期限提交書面申請和辦理繳費手續,未能啟動鑒定程序。最終法院認定鄧某需按照擔保協議約定,以個人全部財產為四件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合計580萬元)。過程中,原告申請財產保全,鄧某名下公司的50%股權、房子、車子、銀行存款和公司投資的鎢礦全部被凍結或查封。
因有關鍵性證據擔保協議的存在,鄧某的每次維權都以失敗而告終,多名律師在了解她的現狀后無奈地搖頭。
虛假訴訟專項整治還原真相
2021年,開福區檢察院貫徹高檢院五號檢察建議,將虛假訴訟專項整治的重點聚焦至涉黑涉惡案件中的虛假訴訟領域,以民事檢察監督的力量消除黑惡勢力帶來的“后遺癥”。清查過程中,鄧某的訴訟案件赫然出現在董某杰的虛假訴訟刑事卷宗中。第四檢察部就該案迅速展開調查。
通過查閱董某杰等人案刑事卷宗材料,與刑檢承辦人和當事人溝通,檢察官確定董某杰等人行為系涉惡“套路貸”犯罪。為筑牢證據基礎,承辦檢察官通過刑檢部門向公安機關列出補證清單,由公安機關采取偵查手段,鎖定、鞏固董某杰涉嫌虛假訴訟的犯罪事實和證據。經取證發現,2012年至2019年期間,董某杰以其妻子吳某芳的名義進行非法高利放貸,企圖通過虛假訴訟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鄧某等人的財產,嚴重妨害司法秩序。同時董某杰糾集、指使他人通過暴力方式討債,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非法侵入住宅等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經過調查核實,可以確認董某杰于2014年8月,隱瞞擔保協議中要鄧某以個人財產對該4筆債務作擔保的事實,欺騙鄧某在擔保協議上簽字,并通過起訴,使得鄧某背負580萬元的債務。經法院判決,董某杰已于2020年9月因犯虛假訴訟罪等被合并執行有期徒刑12年。
進一步精準識別虛假訴訟,優化營商環境
刑事訴訟監督工作告一段落,但鄧某被侵犯的民事權益還未得到應有的保障。檢察官認為,建議法院再審之前,需要確保法律適用準確無誤。為此,開福區檢察院先后組織專家論證和聽證會,聽取了湖南省內7名民事專家對案件法律適用的評判,深入了解了人大、政協、人民監督員對案件啟動再審的社會效果評價。
得到社會各界的充分肯定后,2021年2月7日,開福區檢察院分別向開福區法院發出四份再審檢察建議,認為四起案件系虛假訴訟,且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開福區法院相關民事判決,建議法院再審。法院全部采納檢察機關的意見,2021年4月27日裁定對上述四起案件進行再審。2021年12月13日,法院作出改判,撤銷了要求鄧某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的原判決。
鄧某在回訪電話中感激地表示,“多虧檢察機關伸出援手,現在我對開福區的營商環境充滿了信心!”
2021年以來,開福區檢察院對民事虛假訴訟常抓不懈、常抓常新,建立了以《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長沙市開福區司法局關于建立虛假訴訟聯合工作機制的若干意見》為根本,《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專家咨詢委員會工作辦法(試行)》、《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內設機構關于虛假線索移送工作辦法》等為輔助的長效機制體系,進一步精準識別虛假訴訟,優化營商環境。
“這是檢察機關發揮職能助力優化營商環境的一小步,”開福區檢察院第四檢察部主任彭玲表示,“我們將對虛假訴訟展開深層次監督,加大懲戒力度,進一步保護轄區企業家的投資創業熱情,真正讓有恒產者有恒心,為服務優化轄區法治化營商環境貢獻檢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