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12月23日訊(全媒體記者 卜嵐)今日,記者從長沙市住建局獲悉,住建局聯合其他部門共同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困難群體水費減免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確,長沙低保用戶或城市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每月每戶免收6立方米水費。
《通知》指出,減免對象包括長沙市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及高新區范圍內經民政部門確認的低保用戶和城市分散供養特困人員。
同時,低保用戶或城市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免收水量的日期從至長沙供水有限公司辦理注冊之日計算,未辦理之前的不計入減免。
據悉,上述水費減免僅針對綜合水價為2.88元/立方米的居民生活用水部分,物業公司向用戶加收的損耗費、二次供水加壓分推電費參照《長沙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長沙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我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的通知》(長發改價調(2019)8號)規定。其他各區縣(市)參照執行。
《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