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家住長沙保利麓谷林語小區的肖先生向本報反映,樓上鄰居把房子交給中介公司打理,原本四室一廳一廚兩衛的格局,被隔出了至少7間房屋和4個衛生間。他認為,樓上建群租房的行為屬于違規“住改商”,尤其是在大廳砌墻,勢必對地面承重造成影響,“我家天花板多處被浸水泡得發霉,現在希望職能部門能盡快介入,讓樓上恢復房屋原貌。”
■文/圖/視頻 三湘都市報全媒體記者 楊昱
樓下
上面鄰居違規“住改商”
“大廳被隔成兩個單間,餐廳連同陽臺也被隔成一個單間;次衛被隔成兩間,一個通次臥,一個作為公共使用;主衛也被隔成兩間,分別連通主臥和小房間。”當日下午3點,記者來到長沙保利麓谷林語小區,由于肖先生樓上鄰居家門緊閉,肖先生只得以自家為原型,向記者描述著樓上是如何“住改商”的。
肖先生告訴記者,樓上業主陳女士因為長期在瀏陽工作,無法來小區長住,于是將房屋委托給中介公司劉先生來打理,結果被改成了這樣。由于樓上將餐廳和陽臺改造成房間,還加了廚房、下水、衛生間,造成地面漏水到樓下。“我家北向陽臺墻壁都發黑霉了,現在還在漏水;餐廳位置吊頂的天花板也發泡、掉灰了,這已給我家生活帶來了極大困擾。”
肖先生認為,雖然樓上沒有動承重墻,但在大廳位置隔了多堵墻,勢必給地面承重帶來負荷。不僅如此,由于樓上住了很多年輕租戶,有時會很晚入睡,嚴重影響家人休息,為此,他還專門向物業、社區反映了這一情況,卻始終沒有解決好,“樓上這樣都3年多了,晚上時不時能聽到樓上的響聲。我現在沒別的想法,只希望職能部門能督促樓上盡快恢復房屋原貌,并且賠償我墻面的損失。”
(12月15日,在長沙市高新區保利麓谷林語小區,由于樓上漏水,導致樓下肖先生家天花板多處發霉起泡。)
樓上
不存在違規,未改變住房性質
從肖先生處,記者聯系到了樓上業主陳女士。陳女士表示,自己長期住在瀏陽,而保利麓谷林語的房子一直是毛坯房,且處于閑置狀態。3年前,她特意聯系了房屋中介,簽訂了5年租賃合同,并將房屋的裝修交給中介一并管理。“我房子沒搞裝修的,都是中介來弄的,他要賺回成本,我當然理解。現在合同還有一年多到期,我不想違約,希望肖先生能忍耐下。等房屋收回來后,我可以低價賣給肖先生,或是找人賣了。”
陳女士說,她已授權中介劉先生,可以處理與肖先生的糾紛。隨后,記者電話聯系上了劉先生。劉先生對于肖先生的說法,并不贊同。“漏水的事,我當天就安排人處理好了。至于肖先生的損失,我也愿意在合理價格下進行賠償。但要求我恢復房屋原貌,我認為自己并沒有違規。”
“在小區內,我們同戶型也采取了這樣的裝修,沒有其他業主有反映。而且對于入住人員,我們也是有標準的,住的多是剛畢業的大學生,他們的素質都很高的,也不至于給肖先生帶來噪音。”劉先生說。
社區
欲組織雙方協商處理好矛盾
是否真如劉先生所說,其裝修不存在違規?就此,記者聯系了物業公司。據物業負責人湯經理介紹,劉先生在裝修房屋前,并沒有將設計圖紙發給物業公司審核,即使發來了,也不一定能通過。“小區這樣的裝修,并且用來出租,實際上就是一種經營行為。如果按這個標準,相關業主要簽字同意,消防等部門也是要檢驗許可的。但我們沒有執法權,這個問題遲遲無法解決。”
據了解,肖先生將情況反映到社區后,長沙市高新區麓谷街道麓源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殷蔚也曾上門核查,認為這種私自將房屋隔成多個單間的做法是違規的。但發現時,這個裝修已經完成,并有租戶入住。但涉及到執法這一塊,由于違建墻體是在室內,而房屋主體結構沒有被破壞,城管、住建、消防等部門也無法涉入,處于一個比較尷尬的地步。
“我們也跟肖先生溝通過,盡量通過物業,與樓上業主約個時間,到社區來溝通協商這個事。”殷蔚表示,由于業主不住這里,一直沒見上面,處理好這個問題仍需溝通協調。
律師
改變住宅使用性質
需按法規來裝修
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李健律師表示,只要不破壞主體結構、外觀設計,人們是享有裝修自由的,裝什么風格,那是業主的事。但使用性質改變成商業運營,很可能會衍生出其他法律問題,比如消防安全和相鄰權糾紛。這就要求,業主必須嚴格遵守《消防法》《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對其材料使用,消防安全,鄰里尊重都有嚴格要求,不得違背。否則,相關部門應當予以糾正甚至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