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消息,8月10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關于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提出, 嚴格控制大規模拆除,除違法建筑和被鑒定為危房的以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筑,原則上老城區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筑面積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
《征求意見稿》指出,近期,各地積極推動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但在推進過程中,出現繼續沿用過度房地產化的開發建設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傾向,有些地方出現隨意拆除老建筑、征遷居民、砍伐老樹、變相抬高房價、提高生活成本,產生新的城市問題。
此次《征求意見稿》從堅持劃定底線、堅持應留盡留、堅持量力而行三方面提出11項要求。其中,為防止城市更新變形走樣,《征求意見稿》指出, 嚴格控制大規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外,不大規模新增建設規模,不突破老城區原有密度強度,不增加資源環境承載壓力。嚴格控制老城區改擴建、新建建筑規模和建設強度, 原則上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內拆建比不宜大于2。
同時,嚴格控制大規模搬遷。不大規模、強制性搬遷居民,改變社會人口結構,割斷人、地和文化的關系。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鼓勵以就地安置為主,改善居住條件,保持鄰里關系和社會結構, 更新單元(片區)或項目居民就地、就近安置率不宜低于50%。
在確保住房租賃市場供需平穩方面,《征求意見稿》要求,不大規模、短時間拆遷城中村等城市連片舊區,鼓勵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完善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改善公共環境,消除安全隱患,同步做好中低價位、中小戶型長期租賃住房建設, 統籌解決新市民、低收入困難群眾等重點群體租賃住房問題,住房租金年度漲幅不超過5%。(王仁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