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在國家能源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能源局能源節約和科技裝備司二級巡視員劉亞芳就近期發布的《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進行解讀。
“《指導意見》不單純強調規模發展,而是從技術進步、標準完善、產業發展、市場培育、商業模式等提出了多維度發展要求,注重新型儲能的高質量發展。”劉亞芳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強調。
錨定3000萬千瓦規模目標
分階段、分層次實現全面市場化發展
“國家層面宏觀規劃引導缺失、政策機制和市場環境不完善、建設運行管理不明確不規范、標準體系不健全等問題日益突出,已成為制約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的新矛盾。”劉亞芳表示,本次《指導意見》著力加強頂層設計,梳理總結了“十三五”新型儲能行業發展的問題和經驗,廣泛聽取行業意見,旨在統籌指導新型儲能行業新階段、新目標下的發展。
《指導意見》充分銜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關于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
“強調電源、電網、用戶均應緊密結合能源結構、電力供需、用能需求配置儲能。”劉亞芳表示,《指導意見》指出將開展專項規劃,對儲能發展需求、布局和配置原則等開展系統性研究。此外,新型儲能規劃要與能源、電力、能源技術創新等規劃銜接,地方規劃也要與國家規劃充分銜接。
《指導意見》還從多維度著力,強調要統籌協調創新資源,加強產學研用融合;研究建立與新型儲能特點相適應的市場機制和配套政策,破除政策瓶頸,科學疏導成本;統籌推動國家、地方有關部門明確新型儲能管理職能和流程;統籌完善新型儲能標準體系建設,加強與現有能源電力系統相關標準規范的銜接。
劉亞芳表示,為了保障《指導意見》工作落地,后續還將加快出臺新型儲能發展“十四五”專項規劃、新型儲能項目管理規范,完善頂層規劃和統籌協調工作,多措并舉推動新型儲能高質量規模化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指導意見》首次從國家層面提出裝機規模目標,預計到2025年,新型儲能裝機規模達3000萬千瓦以上,接近當前新型儲能裝機規模的10倍,充分展望了發展前景和市場規模。
“‘十四五’期間將聚焦高質量規模化發展,錨定3000萬千瓦作為基本規模目標,兼顧技術、成本等方面的進步。”劉亞芳明確《指導意見》將踐行分階段、分層次的發展理念,“‘十五五’期間則將推動實現全面市場化發展,以滿足新型電力系統需求、支撐碳達峰碳中和作為目標,留足充分的預期空間。”
不單純強調規模發展
聚焦四大方向,明確14項任務要點
《指導意見》聚焦四大方向,明確了14項主要任務和工作要點,貫徹執行發展原則,推動發展目標落實。
強化規劃引導方面“由面及點,突出重點”。國家和地方層面開展新型儲能規劃研究,引導新型儲能建設規模和布局;電源側著力于系統友好型新能源電站和多能互補的大型清潔能源基地等重點方向,電網側圍繞提升系統靈活調節能力、安全穩定水平、供電保障能力合理布局,用戶側鼓勵圍繞跨界融合和商業模式探索創新。
推動技術進步方面“逐層推進,明確舉措”。技術研發要堅持核心技術自主可控和路線多元化,統籌開展關鍵短板技術攻關;加強產學研融合,推動創新資源培育和優化配置;加大各類示范力度,促進成果轉化落地;著力產業鏈培育和壯大,推動產業化基地建設。
完善政策機制方面“指明方向,穩定預期”。明確儲能市場主體身份,推動儲能進入并允許同時參與各類電力市場。在具體方向上指明后續要研究建立獨立儲能電站、電網替代性儲能設施的成本疏導機制,要完善峰谷電價擴大用戶側儲能獲利空間,采用政策傾斜的方式激勵配套建設或共享模式落實新型儲能的新能源發電項目。
規范行業管理方面“瞄準痛點,壓實責任”。要求健全新建電力裝機配套儲能政策,電網企業優化調度機制,在建設、運行兩個角度充分發揮儲能功能和效益。要求明確儲能備案和并網等管理程序,破解管理無序的問題。圍繞技術標準、檢測認證、安全管理等方面加強標準體系建設,提升新型儲能本質安全。
“《指導意見》為確保主要任務落地有效,規定了5項具體保障措施。”劉亞芳表示,除牽頭部門統籌領導重大問題推動工作外,從責任落實角度,要求地方上配套制定政策和發展方案,開展先行先試,落實發展目標。從行業監管角度,提出建立閉環監管機制,建設國家級儲能大數據平臺,提升行業管理信息化水平;強調壓實安全主體責任,強化風險防范。(支彤 王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