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公室今天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7月1日起,跨境電商企業對企業(以下簡稱“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在全國推開,隨著該政策落地,我省實現所有跨境電商業務模式全覆蓋發展。
跨境電商B2B出口是指境內企業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運送至境外企業或海外倉,并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完成交易的貿易形式,企業根據海關要求傳輸相關的電子數據,主要包括“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和“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兩種模式。“跨境電商B2B直接出口”模式是指境內企業通過跨境電商平臺與境外企業達成交易后,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業,采用“9710”監管方式申報。“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是指境內企業先將貨物通過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倉,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實現交易后從海外倉送達境外購買者,采用“9810”監管方式申報。
該政策的推出有效解決了長期以來跨境電商B2B方式與普通貨物難以區分的難題,解決了企業反映的跨境電商B2B出口無專門監管方式代碼、無針對性監管措施和配套政策的訴求,有利于增強我省外貿企業通關便利化,提升通關時效,激發企業出口商品的潛能和動力;有利于促進企業選擇借助出口海外倉來提升備貨能力和運輸時效,增加了企業抗風險的韌性;有利于進一步刺激我省外貿轉型升級,更好地服務國內國際雙循環發展大局。
據悉,為順利推進跨境電商B2B出口試點,長春海關將結合關區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專班,堅持“包容、審慎、創新、協同”的監管理念,優化監管流程,制定辦事指南,組織政策宣講和內部培訓,指導企業積極有序開展好B2B出口業務,助力包括海外倉企業在內的跨境電商出口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順利“走出去”。(記者陳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