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人社廳、省財政廳5月31日下發關于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對陜西省2020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下同)進行調整提高。
據介紹,今年陜西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堅持“并軌”原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一是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體現社會公平。二是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雙掛鉤,體現調整政策的激勵性導向,引導參保人員在職長繳費、多繳費,退休后多拿養老金,多調養老金。首先是按繳費年限調整。退休人員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其次是按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以退休人員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增加金額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此次調整還對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如70至74周歲的,增加10元;75至79周歲的,增加20元;80周歲及以上的,增加30元。
該通知從2021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