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保險資金權益投資比例打破30%的限制之后,監管層再度為險資投資松綁。近日,銀保監會印發《關于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取消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的行業限制,通過“負面清單+正面引導”機制,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今年7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取消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行業限制。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通知》的印發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加大保險資金對實體經濟股權融資支持力度,提升社會直接融資比重。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和養老金研究中心研究員朱俊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放開直接股權投資范圍,不僅可以促進保險資金股權投資,發揮保險資金期限長的優勢,優化融資結構,降低企業杠桿率,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長期資金支持,又可以拓展保險資金配置的空間,在低利率背景下有利于優化保險機構的資產負債管理,提升保險資金投資收益。”
擴大險資直接投資范圍
截至今年9月末,保險資金通過股權直接投資、股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基金等方式投資企業股權規模達2萬億元,占保險資金運用余額的10%,已成為金融業可提供股權性資本的主要機構投資者。
此前,監管層對于保險資金可直接投資股權的范圍有著嚴格的要求。2010年發布的《保險資金投資股權暫行辦法》曾明確規定,保險資金可直接投資的股權,僅限于保險類企業、非保險類金融企業和與保險業務相關的養老、醫療、汽車服務等企業。2012年《關于保險資金投資股權和不動產有關問題的通知》增加了能源企業、資源企業和與保險業務相關的現代農業企業、新型商貿流通企業的股權。
不過,在2018年修訂后的《保險資金投資股權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取消了這些限制,但修訂后的辦法至今仍未出臺。
“由于保險資金的直接投資股權僅限于上述范圍,很多行業企業尚未納入。這些行業涵蓋眾多發展前景良好、財務指標健康、風險收益比較高的投資標的,很多是國內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領軍企業。其他行業雖然可以采用間接股權投資的方式進行,但無法享受直接股權投資的稅收優惠,具有相當的局限性。”朱俊生介紹說。
此次《通知》的印發,標志著監管層正式取消了保險資金財務性股權投資的行業限制,今后保險機構的投資自主權將有效擴大。
“負面清單+正面引導”
允許保險機構自主選擇投資行業范圍的同時,監管層還通過建立“負面清單+正面引導”的方式防范險資股權投資風險。
依據《通知》,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可在符合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條件下,綜合考慮償付能力、風險偏好、投資預算、資產負債等因素,依法依規自主選擇投資企業的行業范圍。保險資金開展財務性股權投資,所投資的標的企業應當依法登記設立且具有法人資格。標的企業所屬產業應當處于成長期、成熟期或者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或者具有明確的上市意向及較高的并購價值。
同時,《通知》明確了十類禁止保險資金投資的企業,包括三年內發生重大違約事件、核心人員流失、涉及巨額民事賠償、重大法律糾紛、高污染高耗能等情形。值得注意的是,負面清單還涵蓋直接從事房地產開發建設,包括開發或者銷售商業住宅。
光大證券研報指出,保險資金不得直接投資于房地產開發,強化了保險資金的風險控制,符合房地產市場金融風險防控的總體監管目標。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保險資金股權投資監管政策,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大保險資金對實體經濟特別是中小企業和科技企業的股權融資支持,切實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推動經濟體系優化升級。
(記者 鄭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