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宣布第四季度對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等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11月26日,記者從省財政廳了解到,經省稅務局測算,該項緩稅政策將惠及全省17.25萬戶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預計可緩繳稅費50.7億元。
此次延緩繳納的稅費包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以及隨增值稅、消費稅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中,對年銷售收入2000萬元以下的制造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其實現的上述稅費全部緩繳;對年銷售收入2000萬元至4億元的制造業中型企業,實現的上述稅費按50%緩繳,特殊困難企業可依法特別申請全部緩繳。延緩繳納稅費的所屬期為2021年10月、11月、12月。
此次緩稅是基于當前制造業中小微企業遇到大宗商品價格上漲等短期性困難作出的跨周期調節,可以緩解企業現金流壓力,解企業燃眉之急,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由于我省為制造業大省,此次緩稅政策將使我省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受益明顯。
省財政廳將會同省稅務局,要求各級財稅部門簡化辦理流程,加快辦理進度,確保惠企政策精準直達快享。(唐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