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中新網12月1日電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12月1日發布關于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的通知。其中明確,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廣東省、四川省、陜西省等10個省(市)開展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商業養老金業務與個人養老金的主要區別是什么?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商業養老金定位于面向廣大人民群眾的普惠性、創新性個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是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組成部分,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發展具有支持和補充的作用。兩者主要區別在于:
首先,個人養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的養老保險制度。商業養老金是個人自愿參與,市場化、法治化運作的養老金融業務,由養老保險公司提供包括賬戶管理、規劃顧問、產品購買、長期領取等一站式服務。
第二,國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并依規領取個人養老金。個人參與商業養老金業務,不享受相關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
第三,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年滿18周歲的個人可與養老保險公司簽訂商業養老金業務相關合同,通過商業養老金賬戶長期積累養老金。
第四,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用于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商業養老金客戶可選擇購買養老保險公司提供的多種商業養老金產品。(中新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