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認定范圍有新增,“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是重點
9月8日,記者從市民政局獲悉,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鞏固拓展脫貧致富奔小康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我市全面啟動低收入人口認定和動態監測,確保在今年底前完成集中認定,為兜牢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促進共同富裕提供堅實保障。
按照近日印發的《江蘇省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認定暫行辦法》,低收入人口范圍包括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其中,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已有明確的認定規定;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是此次待識別認定的新對象。低收入人口認定標準,主要從收入線、財產線、剛性支出等方面把握。低保邊緣家庭收入線明確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戶籍所在地月低保標準1.5倍,且未納入低保、特困供養范圍的家庭;財產線方面,車子、房子、金融資產等標準基本參照低保對象。支出型困難家庭收入線方面,明確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不符合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和低保邊緣家庭條件;財產線方面,對房產和金融資產的限定參照低保家庭,對車輛的限定較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有所放寬;剛性支出方面,家庭人均年收入扣減醫療、教育、殘疾康復和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后,低于當地年低保標準,且以上各項剛性支出需在政策范圍內或是基本的費用。
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低收入人口中的現有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不再重復摸排、認定。此次重點做好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的摸排和認定。重點摸排對象為原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近年來申請低保未確認的和動態管理退出低保的對象、殘疾人家庭、無勞動力或弱勞動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難事項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
低收入人口認定和動態監測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公平性。據悉,針對此項工作,將依托“金民工程”“鐵腳板”,同步做好線上、線下動態監測,及時建立低收入人口數據庫,房產、教育、醫保、殘聯等相關部門要建立部門聯動、信息共享機制,主動開展信息共享與數據比對。同時,按照一定比例定期對低收入人口進行抽查。對抽查到的監測對象派人直接入戶探視,及時了解社會救助政策落實情況以及家庭經濟狀況變化情況。
民政部門表示,圍繞實施救助,確保“應兜盡兜”。要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兜底功能,深化“大數據+網格化+鐵腳板”機制在社會救助領域的運用,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和投訴電話,及時受理和回應困難群眾求助,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創新社會救助服務方式,適度滿足救助對象的個性化需求和社會功能修復發展,形成“物質+服務”的綜合救助方式。(馬道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