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新規來了 “可訓導不可侮辱”成教師紅線
隨著3月到來,一系列的新政和新法規都將開始實施。近日,“天津一老師對比家長收入歧視學生”的音頻登上熱搜,引發了人們對于師德行為的討論,而從3月1日起實施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懲戒規則》)中明確禁止了七類不當教育行為,為教師行為劃定“紅線”。此外,低齡未成年人犯罪也一直是教育界熱議的話題。同一天起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也對未成年人最低刑事責任年齡進行了下調,使年齡不再是未成年人逃避法律的“借口”。另一方面,聚焦網絡招聘規范的《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也將正式啟用。
教育懲戒規則上線
“學高為師、身正為范。”教育家陶行知曾用一句話道出了良好的道德素質對教師的重要性,然而,近年來教師違規的行為卻頻頻出現。
日前,天津一中學老師肖某某言論被指歧視攀比學生家長惹爭議。網傳錄音中,涉事老師肖某某疑似指責學生隨意說話,斥責當事學生家庭收入低、素質低。肖某某語出驚人稱:“我班里的學生,家長都是當官的或者富商。你媽一個月掙多少錢?別怪我瞧不起你,趙某媽媽一年掙的錢,比你媽媽50年都掙得多。”
事出當晚,天津市津南區教育局發布通報稱,區教育局已成立調查組展開調查,涉事教師已被停職。教育局將根據調查結果嚴肅處理。2月27日,教育局再次發布處理情況通報稱情況屬實。
其實,隨著近年來網絡傳播的廣泛性,教師的違規行為頻頻進入大眾視野。2020年,山西省太原市知達常青藤中學校教師李某某寒暑假期間組織所帶班級學生進行有償補課,在學生管理教育過程中簡單粗暴,言語失當。2020年5月,耿某在上課時間帶領學生為娛樂明星應援,并錄制視頻在網絡上傳播,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9月,江西省撫州市南豐一中教師徐某某在管教學生過程中,采取不當方式,造成學生身體損傷。
而如何管教學生、管教的尺度一直是老師、學生和家長之間的“痛點”。從3月起施行的《懲戒規則》中,明確禁止實施的七類不當教育行為,為教師行為劃定了“紅線”。禁止的行為主要包括以擊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體痛苦的體罰;辱罵或者以歧視性、侮辱性的言行侵犯學生人格尊嚴;因個人或者少數人違規違紀行為而懲罰全體學生;因學業成績而教育懲戒學生;因個人情緒、好惡實施或者選擇性實施教育懲戒等。
同時,《懲戒規則》也指出,當學生存在故意不完成教學任務要求或者不服從教育、擾亂課堂秩序;吸煙飲酒或言行失范違反學生守則的、實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險行為的以及打罵同學、老師等行為時,學校及其教師應當予以制止并進行批評教育,確有必要的,可以實施教育懲戒。懲戒方式包括點名批評、一節課堂教學時間內的教室內站立、由學校德育工作負責人予以訓導等方式。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教育懲戒不是要不要的問題,而是怎么才合適的問題。制定《懲戒規則》就是為了解決教育懲戒的尺度問題?!稇徒湟巹t》將教育懲戒分為一般教育懲戒、較重教育懲戒和嚴重教育懲戒三類,并禁止七類不當教育行為,劃定教師行為“紅線”,為教育懲戒和體罰、變相體罰劃定明確的界限。
刑責年齡最低至十二歲
《懲戒規則》對校園教育做出了保障,同一天開始實施的另一則刑法修正案卻加強了對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的規范。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呈現低齡化、暴力化趨勢,低齡未成年人實施的惡性犯罪案件時常見諸報端。
2012年,湖南衡陽市一名12歲的小男孩因抵觸姑媽的管教,將放學回家的表弟表妹殺害,未等離開又將剛回家的姑媽殺害,清理現場后逃離。2013年,重慶市10歲的女孩李某抱走將要被推出電梯的嬰兒,在電梯內對其持續毆打5分鐘后將其扔出了25樓,致被害嬰兒身亡。2015年,13歲的劉某等三位未成年人對新廉小學老師李某用木棍進行毆打,并拖至衛生間用布堵住嘴巴,致其窒息死亡。
根據此前《刑法》第十七條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按此規定,十四歲是承擔刑事責任的最低年齡。
而從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在《刑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基礎上增加了“已滿十二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規定。按此規定,承擔刑事責任的最低年齡將由十四歲降至十二歲。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高同武律師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將刑事責任年齡下調只是針對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兩種犯罪行為,且在結果上要求“情節惡劣”,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在程序上要求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這既針對犯罪低齡化問題回應了社會關注和現實需要,同時也體現了立法者的審慎態度,謹慎適用刑罰。
“事先的預防好過事后的懲治,此次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并不是一味降低入刑門檻,而是對未成年人更好的保護,通過震懾預防犯罪。同時也應當認識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不僅僅是法律問題,更是社會問題,需要全社會凝心聚力,完善教育機制、增強心理干預、筑牢法律底線,才能更好地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長護航。”高同武補充道。
網絡招聘應取得許可證
3月將實施的新規中,除了上述有關未成年人和校園的規定,還有一項有關規范網絡招聘的管理規定吸引了部分有求職需求的高校畢業生的注意。3月1日起實施的《網絡招聘服務管理規定》明確,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從事網絡招聘服務,應當依法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
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以及新生代就業人群的加入,網絡招聘突破了地域限制,兼具招聘成本低、針對性強、方便快捷、時效性強等優點,逐漸成為人才求職與企業求才的主要方式。
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全國共有3.96萬家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建立人力資源市場網站1.5萬個,2019年通過網絡發布招聘信息4.04億條、求職信息8.23億條。
然而,網絡招聘在給求職者帶來便利化的同時,也存在著招聘信息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的現象。“工資日結,月入3萬到10萬元。”不少招聘網站上都充斥著這樣的信息。2017年,畢業于東北大學的李文星通過某招聘網站求職,卻遭遇“李鬼”公司,被騙入傳銷組織。
此次網絡招聘須取得許可證的新規,將會對網絡招聘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做出保障。此外,管理規定還提出,不得泄露、篡改、毀損或者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和用人單位經營狀況等信息,且不得向勞動者收取押金。用人單位提供的招聘信息應當合法真實,不得含有歧視性內容;從事網絡招聘服務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當明示其服務項目、收費標準等事項。
(記者 陶鳳 宗泳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