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近年來,浙江銀保監局深化部門協調與合作,持續推動浙江銀行業保險業以“兩山”理念為指引,以湖州、衢州綠色金改試驗區以及麗水綠色發展綜合改革創新區建設為抓手,積極探索綠色金融服務模式,完善基礎設施,健全體制機制,創新綠色金融產品服務。截至2020年9月,浙江(不含寧波)綠色信貸余額9285億元,比年初增加1723億元,同比增長28.4%,高于全部貸款增速10個百分點。其中,工業節能節水環保項目、綠色農業開發、建筑節能及綠色建筑貸款余額為452億元、132億元、627億元,分別同比增長62.7%、100.4%、115.2%。
近期浙江銀保監局聯合省經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出臺《關于金融支持浙江經濟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強部門聯動,全面總結推廣綠色金融良好經驗做法,強化金融與產業綠色化協同發展,支持銀行保險機構先行先試,加快發展綠色金融業務,力爭在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組織體系建設、產品服務創新等方面,打造綠色金融浙江品牌,助力生態文明建設和發展方式轉變。
深入推進綠色金融信息共享
早在2011年,原浙江銀監局即與原省環保廳聯合搭建了綠色信貸信息平臺,為銀行提供及時、有效、全面的企業環境行為信息,解決綠色金融發展中銀企信息不對稱問題。各地市也積極探索有效的綠色信息共享機制,湖州于2018年5月份上線“綠貸通”平臺,匯集全市36家銀行機構的綠色信貸產品信息,在常規環保信息外,更納入環保現場調查詢問及現場勘察記錄等信息,累計幫助1.6萬余家企業獲得銀行授信1700多億元。2019年11月浙江省金融綜合服務平臺上線后,依托平臺高效開放的信息共享模塊,已將全省23萬家企業的環保信息納入共享范圍,支持銀行機構實時查詢調用數據,大幅提高了綠色信息共享效率。
在此基礎上,《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要建立銀行保險機構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經信部門、住建部門的綠色信息共享機制,搭建浙江省金融綜合服務平臺“綠色金融服務專區”,擴大綠色信息共享范圍,全面納入16類環保信息,綠色園區、綠色工廠、綠色骨干企業名單,綠色制造項目庫以及綠色建筑名單目錄庫等綠色信息。支持線上綠色金融服務對接,引導各銀行保險機構通過浙江省金融綜合服務平臺等渠道查詢獲取企業綠色信息,并依法合規有效使用。
完善綠色金融“二三五”工作機制
綠色金融改革創新,體制機制創新先行。浙江銀保監局堅持把工作著力點放在創新體制機制上,形成金融支持綠色發展的動力源。在監管標準建設方面,著力構建綠色銀行、綠色金融專營機構評價建設等規范,指導湖州在全國率先建立綠色金融專營體系建設標準,麗水創新實施“綠色金融認證”工作,推動綠色認定與融資對接聯動;在監管評價方面,分別指導湖州、衢州構建全國首個地方性綠色銀行監管評價體系和全國首個縣域綠色普惠金融評價指標體系,引導金融機構健全綠色金融服務機制。在監管引領推動下,全省綠色金融組織管理體系不斷完善。轄內銀行保險機構探索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或綠色金融專營分支機構,專業化推進綠色金融發展。目前全省已設立綠色專營支行39家,綠色金融事業部60個,綠色保險產品創新實驗室1個。轄內銀行保險機構建立綠色發展戰略,制定相對應的綜合考核、條線業務考核、個人績效考核等激勵機制,提高基層經營機構及客戶經理拓展綠色金融業務的積極性。
《實施意見》要求各銀行保險機構健全綠色金融組織管理,建立完善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管理體系,實施差異化綠色信貸和保險政策,綠色金融“二三五”工作機制。“二”即實行綠色金融“一把手負責制”和環評“一票否決制”。把綠色金融建設作為各級機構一把手直接負責的重點工程,納入績效考核。依托覆蓋全省6萬多家企業的環境信用評級,對A、B、C、D、E等五類不同評價結果企業,實施差異化綠色信貸和保險政策,對納入嚴重失信名單的企業,不予授信。“三”即推進綠色金融全流程、全方位、全覆蓋管理。實施環境、社會和治理風險全流程管理,建立全方位的綠色金融支持體系,實現所有融資企業(項目)全覆蓋管理。對綠色、低碳、循環經濟,加大綠色信貸和保險資金支持力度;對國家重點調控的限制類以及有重大環境和社會風險的行業,實行有差別、動態的投融資政策。“五”即建立完善綠色金融“五專”工作機制,打造綠色專業化經營體系,實施綠色金融專項激勵,開辟綠色審批專項通道,配置綠色信貸專項規模,強化綠色專項產品服務創新,構建差異化綠色金融服務機制。
穩步推進綠色金融與綠色產業協調發展
綠色金融發展根本目的是推動綠色發展。近年來,浙江銀行業保險業根據浙江綠色經濟發展的實際需求,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綠色產業發展。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探索將排污權、碳交易權等納入抵質押擔保范圍,推廣綠色園區貸、兩山貸、“生豬”活體抵押貸款等一系列綠色金融產品。轄內保險機構已創新推出養殖業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綠色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綠色企業環保節能設備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綜合保險等14類綠色保險產品。
各地積極探索符合當地綠色產業發展特點的金融產品服務創新。為促進“低小散”企業入園集聚發展,湖州創新推出“綠色園區貸”等產品,有效實現能源的高效利用、土地的節約集約、污染的減排少排和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衢州積極打造綠色農業保險,首創生豬保險與無害化處理模式,以經濟杠桿撬動病死豬的無害化處理,既能有效保障農戶利益,又有助于解決環境污染和食品安全問題。麗水建立生態信用行為與金融信貸的聯動獎懲機制,基于生態信用記錄創新“兩山貸”產品,根據生態信用積分給予村民、村集體信貸支持,目前授信超11億元。
為進一步加大對重點領域、重點產業的綠色金融支持力度,《實施意見》鼓勵各銀行保險機構結合地方發展實際,進一步創新產品服務。一是助力綠色制造轉型升級,積極對接綠色園區、綠色骨干企業、綠色制造項目,推動制造業企業開展節能減排、污染集中或循環化處理等改造。二是推動綠色建筑發展,建立綠色建筑融資、綠色建筑保險的認定標準,探索綠色建筑金融服務規范化體系。三是創新綠色供應鏈融資,助力產業鏈供應鏈打造,為上下游企業提供便捷的線上金融服務。四是支持鄉村綠色發展,創新“三農”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對污染防治、清潔能源、節水、生態保護、綠色農業等領域支持力度。五是支持低碳循環經濟,探索碳排放權資產的抵質押、回購業務,“個人碳賬戶”機制等。
著力強化綠色金融保障
綠色金融發展需要良好的外部環境支持和監管機制保障。近年來,浙江銀保監局持續健全綠色金融監測體系,完善監管考核激勵機制,強化對金融機構及市場主體的行為引導,著力解決綠色金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一方面,推動金融機構的綠色化改造和資金的綠色化配置,另一方面,運用考核評估機制,實現綠色金融相關激勵政策的落地實施,指導麗水構建“地圖集+溫度計+績效表+雷達圖”可視化綠色金融監測評價體系,實現綠色信貸可視化呈現和監測分析,綜合評價銀行機構綠色金融發展成效。
《實施意見》明確,各級金融監管部門和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將建立工作協調聯動機制,形成合力,銀行業協會、保險行業協會充分發揮行業引領作用。同時,浙江銀保監局將進一步完善綠色金融統計制度,探索建立區域綠色保險統計制度;建立綠色金融監測評價體系,強化精準督導和推動;完善綠色金融激勵機制,探索將綠色金融監測評價結果作為監管評級、機構準入、業務準入和高管履職評價的重要參考內容,推動將銀行保險機構綠色金融服務情況與地方財政貼息、補貼、稅收優惠、財政性存款存放等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