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干涉婚姻自由是犯法的,干涉婚姻自由屬于侵犯他人婚姻自由的違法行為,如果情節(jié)嚴重的,則構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因此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資料圖片)
一、
干涉婚姻自由犯法嗎
干涉婚姻自由是犯法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還可能構成刑事犯罪?;橐龅淖杂删唧w包括了結婚自由與離婚自由,而不管是哪方面的自由,他人都是不能進行干涉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干涉婚姻自由,侵犯了公民的婚姻自主權,屬于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兩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通過暴力方式干涉婚姻自由的,構成刑事犯罪。
二、
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權利和身體自由權;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上為故意。
三、
婚姻自由的法律特征
1.婚姻自由是法律賦予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
無論是結婚還是離婚,都必須由當事人自己個人決定。
2.婚姻自由權利的行使應當在法律規(guī)定范圍內行使。
3.婚姻自由是一項人身權利,而非財產權利。
這項權利只能由公民本人行使,不得轉讓、繼承,當然也無法轉讓和繼承。公民有權決定自己與他人結婚或不結婚,任何人都不得妨礙公民行使這項權利。
4.婚姻自由即包括結婚自由,也包括離婚自由。
離婚自由與結婚自由密不可分,是婚姻自由的基本組成部分。不過婚姻自由主要方面還是結婚自由,每一個人都會面臨結婚的問題,都有行使結婚自由權的時候。離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次要方面,但如果沒有離婚自由,就不符合婚姻自由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