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散裝白酒生產周期短、成本較低,能夠適應不同消費群體的消費需求,在白酒市場中占有一定的份額。目前,昆明共有取證白酒企業88家,已登記白酒小作坊932家,市場整體規模不大,但生產設施設備簡陋,生產工藝水平簡單,“小、散、亂”亂象尤為突出。對此,昆明市市場監管局大力整頓規范散裝白酒市場秩序,堅決守住食品安全底線,防范化解散裝白酒市場風險隱患。
“壓實兩個責任”強化源頭治理。進一步規范散裝白酒生產經營行為、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和散裝白酒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對白酒小作坊和散裝白酒經營單位監管的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屬地原則落實地方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的責任。推進白酒小作坊和散裝白酒經營單位建立基本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監督其嚴格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對其生產加工和銷售的白酒質量安全負責,對消費者負責,對社會負責。
“先登記再規范”夯實監管基礎。全市迅速開展散裝白酒小作坊、經營銷售和餐飲服務風險隱患摸排登記,對持證照情況、進貨來源、生產廠家資質、產品檢驗報告、索票索證制度落實等情況進行檢查,完善散裝白酒經營者的基礎監管檔案。截至目前,由小作坊提升為取證企業新增43家,白酒小作坊登記數新增506戶。同時,出臺《關于禁止銷售無標識散裝白酒和自制泡酒的公告》《關于昆明市散裝白酒標識規范的指導性意見》《關于昆明市餐飲自制泡酒標識規范的指導性意見》,在全市統一制作生產加工、流通、餐飲三個環節散裝白酒、自制泡酒標簽模板,規范全市散裝白酒生產經營標簽內容,并督促生產經營者盡快完成標簽標識的制作及公示工作。
“不打招呼不通氣”加強督查檢查。加大全市散裝白酒監督抽檢和案件查處力度,以散裝白酒銷售者、自制泡酒經營者、白酒小作坊為重點對象,以散裝銷售的白酒和自制泡酒等酒類產品為重點產品,嚴肅查處生產經營未按要求建立進銷貨臺賬、未按要求執行進貨查驗、無散裝白酒標簽和餐飲自制泡酒標簽或者標簽標識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等違法行為。昆明市市場監管局聯動生產加工、流通、餐飲三個環節,以隨機抽查、督查指導、聯合執法等形式對各地落實監管責任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進行檢查督導,針對存在問題下發督辦通知,并將各地履行職責情況納入年終食品安全考核。截至目前,白酒專項整治監督抽檢1526批次,其中生產環節1102批次、流通環節250批次、餐飲環節174批次。共出動執法人員2289人次,執法車輛509車次,檢查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932戶,立案查處304戶,檢查餐飲單位116戶,立案查處43戶。(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