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限價政策吸取了之前的教訓,要求地價和房價聯動,這其實是要求土地管理部門和調控管理部門的目標要一致。
近期,各地樓市密集調控,限價政策重啟。相對2016-2019年那一輪限價,新的限價政策還升級了,不僅深圳、成都等熱點城市再次啟動限價,徐州、湖州、義烏等三、四線城市也開始限價。另外,新的限價政策要求,地價和房價聯動限制、新房和二手房價聯動限制。因為,地價不限制的話,單純限制房價會導致公建減配,部分開發項目甚至會粗制濫造,引發后續業主維權;單純限制新房價格,但二手房不限價,會導致一二手房價格倒掛,倒逼新房漲價。
當“一城一策”取代自上而下的調控布局時,地方政府主動調控、前瞻性調控的動力減弱。所以,面對房價再次明顯上漲的形勢,調控壓力增大,限價可能是多方可以接受的結果:對上面有了交代,畢竟“穩定房價”是長效機制的目標;對下能迎合民意,畢竟限價能減緩買房人的焦慮情緒;對地方而言,限價還能保持樓市的熱度,因為限價持續刺激買房的欲望。
業內一直在批評限價政策。但是,當我們越來越強調住房的公共屬性和民生屬性,限價政策也就變得合理了。特別是,當下各地都在打造民生幸福城市,搶人口、搶人才,都在積極打造“雙循環”發展的新格局,促內需、擴消費?;ㄥX的地方越來越多,而地方財政收入增速卻降到了低位。既限制價格,又要保持一定的樓市熱度,這就是不得已而為之的選擇了。
上一輪限價發生在2016-2019年。當時的做法比較簡單,要求熱點城市的房價保持在2016年10月份的水平。但是,由于前后出讓的地價明顯上漲,加上樓市調控嚴格后,正規融資渠道收緊甚至關閘,房企融資轉向影子銀行,融資成本也很高,前端限制房價的結果,就是開發商將“快周轉”做到極致,硬生生將房地產開發變成了流水線作業,粗制濫造、精裝修減配在行業大面積出現。甚至,劣幣驅逐良幣,一些龍頭開發商,也不得不放棄產品精雕細琢。
如果精裝修減配,甚至粗制濫造等也包不住成本的,就演變為大規模的數據造假,包括“雙合同”、延后網簽。當限價創造的購房紅利太大時,甚至會出現“茶水費”、倒賣房號等。到了2019年,新房市場前端的成本越來越高,市場亂象越來越頻繁,后端限價越來越難以持續,再加上樓市調控壓力降低,內外經濟大環境變化(比如中美貿易戰、環保攻堅和清理P2P等等),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特別是2020年疫情發生,從2019年底限價政策就開始退出了。
新一輪限價政策吸取了之前的教訓,各地調控都要求地價和房價聯動,這其實是要求土地管理部門和調控管理部門的目標要一致。過去,這兩個部門在調控上的目標是不一致的。
這一輪限價,如果真能將源頭上的地價控制住,限價效果要比上一輪要好。當然,前提是割舍掉對土地財政的短期依賴。近期,各地發布集中出讓土地的公告,每年3-4批的土地集中出讓,有助于降低土地溢價率和地方饑渴式供地。另外,“三道紅線”也開始漸進落地,開發商饑渴式融資的沖動也有望得到控制。土地和資金成本降下來了,房價壓力就小很多。
不過,限價政策要得力,還得控制二手住房的價格。目前看,除了深圳以外,其他城市對二手房價格的控制力度是非常弱的,甚至連二手住房的價格信息都不掌握。當出現明顯的一二手房價格倒掛時,新房限價就會導致“打新熱潮”,這反而會刺激樓市向不斷上的熱度。住房的公共屬性突出,限價是合理的,即便國外也對公共產品限價,比如德國將隨意漲房價視為違法。
但限價是個系統工程,要統籌規劃好,哪些該限(比如普通住房)、哪些不該限(比如高檔住房);也要遵從市場規律,與市場價格掛鉤,考慮開發商的合理利潤,考慮歷史遺留問題,不能一刀切。
(作者 李宇嘉 系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