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贏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既是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圓滿收官的題中應有之義,更將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奠定堅實基礎。“十三五”期間,作為經濟“減震器”和社會“穩定器”,保險業在持續推動自身高質量發展的過程中,不斷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為打贏三大攻堅戰作出了重要貢獻。
嚴監管筑牢風險防洪堤
打贏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重點是防控金融風險。就保險業而言,由于處在化解風險攻堅期、多年積累深層次矛盾釋放期和保險增長模式轉型陣痛期的“三期疊加”階段,雖然行業總體風險可控,但部分領域和重點公司的風險逐步暴露,面臨的挑戰不容忽視。
在此背景下,監管部門向各類違法違規市場亂象果斷“亮劍”。據統計,2017年,監管部門共對保險機構處以罰款1357萬元,力度在當時前所未有。從嚴監管態勢此后未有絲毫松懈,2018年和2019年,監管部門向保險機構開出的處罰金額分別超過2.4億元和1.4億元。
處罰顯然不是嚴監管的目的所在,以此促進保險機構提升合規意識,優化和轉變經營理念,再配以不斷完善強化的監管制度“硬約束”,方能建立起金融業防控風險的長效機制。因此,在重拳整治市場亂象的同時,銀保監會也在人身險業務、保險資金運用、互聯網保險等重點領域不斷補齊制度短板,而公司治理更是其中的重點所在。
2015年以來,出現了以個別險企激進的經營策略和投資行為為代表的一系列行業亂象,其背后的原因正是公司治理機制失效。加強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有效性也成為銀保監會防范化解保險業風險牢牢牽住的“牛鼻子”。近年來,銀保監會不僅清退多家保險機構的違規股東股權,處置化解高風險機構風險,還先后發布《保險機構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監管評估辦法(試行)》等多項制度文件,向著初步構建起中國特色保險業公司治理機制大步邁進。
防風險是金融業永恒的主題。在看到保險業近年來在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中所取得的成績的同時,也應注意到保險業正在發生深刻變化,傳統問題與新型風險互相交織,風險特征表現形式更為多樣、隱蔽,風險傳導鏈條更加復雜,長期積累的風險隱患有所暴露,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仍需久久為功。
兜底保障按下脫貧快進鍵
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這場不折不扣的硬仗中,保險業是生力軍,以“農業保險+大病保險”為核心的保險扶貧體系發揮出關鍵作用。
數據顯示,2020年上半年,全國農業保險承保農作物超過270種,備案扶貧專屬農業保險產品888個,為貧困戶提供風險保障金額497億元,支付賠款6.1億元,受益貧困戶43.8萬戶次。
對于貧困地區群眾來說,從事農業生產是重要的經濟收入來源,但囿于當地的自然條件和發展水平,貧困地區農業生產基本是靠天吃飯。通過根據當地實際需求推出特色農險產品以及收入保險、目標價格指數保險、“保險+期貨”等創新產品,保險業幫助貧困農戶打消了發展生產的后顧之憂,為貧困群眾穩定增收創造了條件。此外,保險業還積極建立以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農業保險保單質押為核心的保險扶貧增信體系,低成本盤活農戶資產,支持信貸資源向貧困地區投放,推動扶貧產業發展。
“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在我國已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超四成是因病致貧,因此,大病保險在精準脫貧中的重要意義不言而喻。目前,我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已實現100%地區實施、100%參保人群覆蓋、100%待遇支付兌現,其中,90%左右的統籌地區大病保險業務由商業保險機構承辦,保險業開展的大病保險已經覆蓋了11.29億名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患者實際報銷比例在基本醫保基礎上平均提升了10個到15個百分點。
在承辦大病保險的過程中,保險業發揮了自身在精算技術、網點服務、風險管理等方面的優勢,不僅放大了保障效應,也在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的同時,提高了基本醫保制度運行效率。此外,保險業還通過將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商業健康保險及慈善救助等制度互補聯動,幫助貧困群眾增強抵御因病致貧返貧風險的能力。
保險機制守護綠水青山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十三五”時期是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開展的5年。據生態環境部副部長趙英民介紹,生態環境保護各項工作都取得了積極進展,生態環境風險防控水平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推進,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了堅實基礎。
過去5年,保險作為一種市場化的風險補償機制,正逐漸在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中發揮出重要作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在打贏打好防治污染攻堅戰的過程中,各地進一步推廣環責險,通過污染者付費投保來使污染者承擔環境污染的后果,并利用費率杠桿機制促使企業加強環境風險管理,從而降低了環境治理成本和行政監控成本。
2017年,保險業首個環保責任保險金融行業標準出爐,隨后監管部門又發布《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要求涉及8類情形的企業必須投保環責險。截至2019年,全國31個省(區、市)均已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覆蓋重金屬、石化、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處置等行業,累計為企業提供超過1600億元的風險保障。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也提出,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除環責險外,保險業還通過向節能環保產業、清潔生產產業、清潔能源產業提供風險保障,助推節能環保技術發展。此外,具有數量大、期限長、成本低、來源穩定等特點的保險資金也通過股權、債權、產業基金、私募基金、資產支持計劃、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多種形式,為節能環保、新能源汽車、生態農業等綠色環保產業發展、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提供融資支持。
(記者 錢林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