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遷出的戶口還能遷回原籍么
遷出的戶口還能遷回原籍。但是需要符合條件。辦理外省市遷入本市的戶口,應向遷入地派出所交驗的證明證件: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遷入人的戶口遷移證、準予遷入證明和居民身份證;
2.市局、分局開具的入戶證明;
3.遷入戶的居民戶口簿;
4.畢業分配應持報到證,接收單位局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的報戶口證明,以及接收單位證明。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二、戶口的遷出證明有效期多久
戶口的遷出證明有效期最長不超過30天。戶口遷移證的使用期限從簽發之日起,一般可按遷移人在遷移過程中實際需用時間的二至三倍計算,但最長不超過30天。找法網提醒您,戶口遷移證超過有效期限,如果屬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有正當理由,可以向遷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落戶登記;如不符合不可抗力規定,應當向遷出地公安派出所說明情況,憑原遷移證件補辦新的戶口遷移證再辦理落戶手續。
三、戶口遷到男方家需要什么手續
戶口遷到男方家需要的手續:
1.把落戶申請交到轉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開具接納證明。
2.待轉入地派出所審核后,符合轉入條件的,派出所會開具接納證明。
3.把接納證明交給轉出地的派出所,轉出地派出所同意遷出,就會銷戶,出示同意轉出書。
4.拿著結婚證和女方戶口本,到女方所在地的派出所把婚姻狀況改為“已婚”,并開具“戶籍證明”。
5.雙方拿著持雙方戶口本、女方戶籍證明、結婚證、各自的身份證、男方所在地的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入戶申請,提交給公安局審批。
6.審批成功后,既可以可以在網上辦理遷移,也可以到女方派出所把女方的戶口遷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