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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6月30日,天津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2023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的通知》《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調整工作的通知》以及相關政策解讀。
觀點新媒體獲悉,當中明確,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2021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調整為2022年職工個人月均工資總額,職工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部門規定的工資總額計算口徑核定。
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于2180元,最高不得超過26451元。
單位在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間新招用職工和新調入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仍為職工本人在新單位繳存首月的全月應發工資,不再重新核定。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他單位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5%-12%間自主確定單位和職工的繳存比例。
另外,生產經營困難單位,可以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最低可以降低至1%,或者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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