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在公布的《財政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2284號建議的答復》(以下簡稱《答復》)中透露,財政部正牽頭起草《關于財政支持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導意見》,擬充實完善一系列財稅支持政策,積極構建有力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充分發揮財政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引導和帶動更多政策和社會資金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專家建議,整合現有環境保護稅、成品油消費稅、煤資源稅等,研究開征碳稅。
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加大
中國財政學會績效管理專委會副主任委員張依群對記者表示,財稅政策在碳達峰、碳中和的實施過程中,一方面,發揮引導作用,通過政府行為規范優化財政收支結構,形成政府帶頭做表率、社會跟進做貢獻的良好氛圍;另一方面,發揮支撐作用,通過稅費結構調整、預算優先安排、獎補政策激勵等方式,重點支持低碳技術研發、人才培養,通過保障資金需求實現人才、技術長期供給。
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長、產業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宋向清對記者表示,財稅政策支持碳達峰、碳中和的最大優勢在于既可利用全局性財政稅收政策進行宏觀調控,又可以因地施策、因企施策進行中觀和微觀調控。同時,還能夠與其他機構,比如金融、環保、水利等,通過政策聯動進行調控發力,做到精準、適度、高效。
7月30日,財政部發布數據顯示,財政部不斷加大資金投入,積極深化改革創新,大力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2016年-2020年,全國財政共安排了生態環保資金44212億元,年均增長8.2%。其中,中央財政19333億元,占比達到43.7%。
財政部副部長鄒加怡此前表示,通過多種方式,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引導帶動作用,撬動金融資源和社會資本服務綠色發展。發起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重點投向長江經濟帶地區,支持生態環境保護修復和綠色產業發展。利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到綠色低碳項目投資、建設、運營中。截至今年6月末,在污染防治與綠色低碳領域,全國已有4156個PPP項目簽約落地,投資額達4.1萬億元。
宋向清表示,財政支持綠色低碳發展方式主要有四個方面:一是財政直接向特定區域、行業或企業撥付資金,這是最簡明的做法,容易建立調控短平快機制;二是財政創新投融資制度,通過建立綠色發展基金、生態保護基金等撬動社會資金加大對綠色發展和生態保護的支持力度;三是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利用PPP模式等吸引社會資金向生態保護、污染防治與綠色低碳領域投放;四是通過增減或調整現有相關稅收政策發揮綠色環保調節作用,使污染導致的外部成本內部化,促進綠色發展。
多舉措支持綠色低碳發展
《答復》表示,下一步,財政部將繼續通過現有資金渠道加大投入力度,并強化監督指導,推動地方科學規范安排資金,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支持碳達峰、碳中和工作。
張依群表示,需要積極構建財稅政策體系支持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一是建立系統性推動碳達峰、碳中和的財稅政策指導規劃;二是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通過市場化和非市場化手段加快推動我國新能源發展利用、新技術研發轉化、高耗能行業集約整合的步伐,實現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關鍵技術率先創新突破,為全國綠色低碳發展提供示范;三是建立完善中央與地方碳減排獎懲機制,實現中央補助與地方碳排放指標硬掛鉤,達到中央與地方、政府與企業的共振效果。
“建議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研究開征碳稅,整合現有環境保護稅、成品油消費稅、煤資源稅等,簡化稅收征收流程,靈活征收環節,鼓勵納稅人通過自主創新改革生產和服務流程實現減排降碳目標。”宋向清表示,還可在全國尤其是長江經濟帶和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帶等重點區域全面推動深化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改革,統籌推進重點生態保護和修復等。
宋向清表示,在財政支持過程中要強調法律、行政、市場等手段并用,把碳交易市場機制和行政監管機制有機結合起來,多措并舉,協同發力,通過財政支持建立起多種機制和模式共同發力的支撐平臺,推動碳達峰、碳中和進程。(包興安)